• 我会渴望,我会失望,我也会不自信,我有挥之不去的疑虑。但是,没影响。

  • 凤凰 - [无类别]

    201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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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过好多次凤凰,那里有我的回忆,以及遗憾。

     

    这几天在翻旧照片,看到08年拍下的虹桥,在日光下,有熙熙攘攘的人群。我突然给simon发了条消息,我说我好想走进虹桥,想在那里等他,等他一起去逛凤凰,一起去买银饰,一起去酒吧,去弥补我的遗憾。

     

    09年的初夏,匆匆忙忙坐上火车一个人赶去凤凰,我的朋友在那里等我。我在一个酒吧里找到他们,Blair举着酒杯很兴奋地叫我“WayFungza”。 way是喂的意思,我每次给他打电话都说“喂”,于是他给我发短信就说:Way, FungzaFungza是疯子的意思。Blair又高又壮又帅,他喝多了以后要爬树,要从天台爬下来,要找卖花灯的小姑娘。那天晚上我和他还有我的室友,坐在旅店的天台上喝酒聊天,那个时候我和室友刚刚从Blair的学生变成他的朋友。这件事情一晃就过去了三年,Blair离开中国也有……快两年了吧?早段时间他在facebook上跟我说“I’m so proud of you.”他说我是他最好的学生,呵呵,虽然我每天都逃课。

     

    我跟小智去凤凰的时候,我们已经分手很久了。他从福建出发,而我从张家界,他的火车到站以后,他写了个博客,只有几个字:“我在吉首等你,一起去向凤凰。”他对凤凰有很美好的幻想,他说他很想跟我去那里。我们在凤凰的咖啡馆里聊各自的生活,他说他正在读灵与肉,我们还聊起过去,从初始开始,一直聊到分手。他说他当时仅仅是喝醉了,给我发了条短信,说:“我想你大概不会爱上我,不如我们分手吧。”他说他其实是希望听我否认,结果我只回了一句“好吧。”如果他当时没有那么不自信,说不定我跟他去凤凰的时候还是在一起,说不定我会在凤凰真的爱上他。凤凰是一个适合情侣同游的地方,而跟我一起去的,都不是情人。

     

    五兄跟我哥同年,有时候我觉得,跟我哥比起来,五兄更像我的兄长。跟五兄去凤凰也是09年的春夏之交,三年来,我一提到凤凰,想到最多的竟然是五兄。我们住在斜顶的木屋子里,打开窗户可以看到江水,晚上可以买瓶酒坐在露台上喝。我们有一晚在一个西点店子里吃晚餐。那个店铺在一个上坡的开端,几张刷白的桌子摆在外面,我在那儿吃提拉米苏,他喝啤酒,他手机上网查了一下,突然说“原来提拉米苏是带我走的意思,难怪那些女生那么喜欢。”然后他开始以各种怪怪的语调说“带我走,带我走,带我走。”十分搞笑。他讲笑话总是带着一种rocker的调子。跟五兄在一起很舒服,他把所有事情安排得很好,处理得很有分寸,虽然他总是自称“丧逼五”,但是他是我认识的最靠谱的人了。

     

    我第一次去凤凰是08年七月。那时候高考的录取尘埃落定,我随随便便填了个吉首大学,打算复读一年第二年再考。我怀着悲壮的心情,想要将凤凰的旅程当做给过去失落遗憾一个句号,好好开始接下来一年的备考。那一次我在凤凰的东门城楼下遇到一队乐队,两把吉他一只手鼓。他们总是唱着Beyond的歌,我坐在鼓手的旁边,跟着他们一起唱了整晚。鼓手跟我差不多年纪,从小在凤凰长大。我问他,凤凰是不是一直就是这个样子,那些传说,那些故事是不是都是真的。他仿佛悲鸣地自言自语道:“都是旅游,这一切都是旅游。”在凤凰长大的孩子似乎都是不急不慢的,他已经离开学校了,我问他以后要干嘛,他说他没打算好,也许会去上海打工,也许会一直在这里打鼓。那晚我们没有照相,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后来我去东门城楼下找过他几次,但是,其实我已经记不起他长得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后来在东门下面打鼓的是不是他,或许他已经离开家乡去上海打工了。

     

    最近一次去凤凰是一个月前,这次我是旅行团的助理导游。在到达凤凰之前,我跟Simon说:凤凰应该是情侣一起去的地方,妹子在凤凰应该穿条长裙,那样才浪漫。然后simon傻傻地跟我说“诶。。。我不懂。。。”Simon瘦瘦的,穿着白T,总是带着和善又温柔的微笑,总是时不时跟我聊两句,每次都让我很开心。我跟simon说凤凰有很多酒吧,很特别。我问他晚上要不要一起去。我说我的朋友总是喝醉以后逼我抽烟,说我抽烟的样子很不一样。他说那你今晚也抽一根啊?我想,这算是……约好了?

    好久没有去凤凰,一进入凤凰我就开始兴奋。到酒店check in之后,还没吃晚饭,就有客人想要自己去拍照,有人过来邀请我跟他们一起去,他说“我们大约有10个人,还有几个等会儿再下来。”其实我很想问他“有没有simon啊?”哈哈哈哈。等他们人齐以后,我发现没有simon,10/50的概率没有中到。

    我(他妈)多么想跟少女时代梦想中的白T少年以朋友的身份同游凤凰啊,谁(他妈)要做导游啊!

    拍完照吃完饭,我回到大队伍里想找simon,他穿着白T,在夜色里一眼就能看到,我找不到他,我问其他人,是不是有人没有来,他们说,有些人自己去玩了。我(他妈)简直要哭了。九点行程就结束了,那个时候是凤凰正美丽的时候,我跟着大家在小巷子里往宾馆走,我觉得好遗憾,我不想回宾馆去面对骂人的老板,我要看白T少年阳光灿烂的微笑。最终我还是没能跟少年同游凤凰,我们同一天,在一个团队,一起去了凤凰,却没有共同的记忆。

     

    在往回走的路上,一个印度的团员一直在跟我聊天,他跟我说着印度人的生活是怎样怎样。我一直闻到他身上的香味,他说这是印度人都爱用的洗衣剂。我现在只能叫他“那个印度小孩”,他也总是在笑,有点腼腆,也很阳光,他用半张餐巾纸写下自己的名字给我,那是个印度名字,很长很长,后来我把那张纸弄丢了,我只能记得他的名字是D开头。餐巾纸的另一半,我写下了我的facebook账号给他,他说他回印度以后会加我的。最后一天我要离开团队的时候,他站在大巴里面不断跟我挥手再见,他的朋友们也都在笑着对我说再见,这是最后一次见到他。他并没有加我facebook。关于simon的遗憾还有每天的网络对话可以弥补,我也会去新加坡看他。但是这个印度小孩,已经失去了联系,关于凤凰的遗憾,有一份,就存在回忆中的印度香里。

     

     

  •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 [无类别]

    201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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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没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开始了,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想着我死后这个世界会怎么样,肯定已经发明了可以吃一粒就饱的药丸,肯定再也没有狗没有鸡,没有可怕的白头发凶婆婆,这种幻想一点也不快乐,因为它的主旨是:一切我所想要的都会在我死后才实现。

    我从小就是这样,对自己的未来完全没有自信,我想:好的事情要么不会发生,要么,就会与我错过。

    我的不自信其实远远不止体现在这一点。我每天早晨都会幻想:现在的我可能只不过是在梦中,应该有天会醒来,希望我醒来会发现自己不是这么的失败。是的,我从小就觉得自己失败。我不敢开口说话,我觉得我说什么都一定是错,我想:“把我这个蠢脑子里的想法都反过来说,那就一定对了,可是,不对啊,这也是我的想法,也要反过来吗?”呵呵。我幼儿园没有朋友,小学五年没有朋友,我完全不敢交朋友。只有一个人,他天天跟我在一起,他会在我下楼梯的时候,突然从背后出现,跳起来踹我我就滚下去,他会在我散步的时候,突然冲过来,把我踢倒,然后瞪着我,他是我的前座,他上课一定会跟我聊天,有时候并不会骂我,下课的时候他会说:你不要以为你现在把我聊开心了我晚上就不打你了。这时候我只会很淡定地说“我知道啦。”小孩子的时候就这么奴性了。

    我想想,自己的童年也算。。。。惊心动魄吧。

    还有呢,每天在家里就只怕听到开门声,有人开门呢,就意味着有人要回来打我。他是那种肥大的男人,仿佛一巴掌就能把我捏碎。但是我就是这样贱,十四岁的时候,他要我离开,我还哭着求他让我留下。

    可是亲爱的不要为我感到忧伤,我写下这些东西,一滴眼泪也没有,因为现在的我波澜不惊。我盲目自信,我心智健全,比绝大部分人都健全,我简直为自己感到骄傲,是的,不是简直,就是骄傲。

    小学老师一直鼓励我,她说我文章写得好,说我歌唱得好,说我舞跳得好,还说我漂亮。五年级的时候,我第一次在学校的电视台唱歌,我穿着橘黄色的背带裙,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漂亮,好像那些我曾羡慕过的人都不过如此。我学了很多东西,我突然发现,那些我所畏惧的人,我的同学,欺负我的男生,我的父亲,他们都不过是无知,我感受到知识给我的劝慰。

    初中的时候,我是全班第一名,当我的考卷从教室第一排传递到我手上,总会听到同学啧啧惊叹:她是不是人类啊?我是全班最能折腾的女生,我跟调皮学生一起玩,我每天早上抄作业,我总是被留校,同学说我是最不守纪律的女生。我还有很多很多追求者,他们在我班级门口大声表白,跨着单车在我家楼下等我,给我情书,给我买吃的。我的男朋友是年级最凶悍的大哥,我仿佛黑社会老大的夫人。我觉得自己实在很牛逼。我唯一的心愿就是考上雅礼,我去参加课外补习,跟雅礼的学生在一起上课,我觉得他们不如我强,我后来再也不去,我连自己学校的周日补习都不参加,我笃信自己可以考上。

    呵呵,运气真的不赖,我真的考上了。

    在雅礼我开始慢慢成熟。我明白到只有无知者才到处张扬。我跟闺蜜分享一副耳机,在篮球场看白T少年们打球。我们在足球场上散步,闻着草香畅想未来。我们随便搭公交车去到乡下,我们找乡下妇人借自行车骑,我们在乡间小学的乒乓球台上躺着看天。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什么是真的好。

    昨天,我坐在张家界回长沙的大巴上,看到公路两旁的山头云雾缭绕,白雾茫茫间,绿树透露着爱情的气息,我听到手机里小娟在唱《春夏秋冬》,我觉得我的生活里的一切都凑巧如此美好。

    今天我握着手机刷微博,我的妈妈在拔我的白头发,她拔了足有半个小时,当她把一大把白头发递过来的时候,她对我说:“下次回来不准再让我看到你有白头发”,她用的是一种娇嗔的语调,于是我也娇嗔地回答她:“那你也不准有。”然后我笼着她的肩膀撒娇。我觉得我的日子甜得不可思议。

     

  • 。。。 - [无类别]

    201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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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星期前simon还在问我“讨厌”这个词怎么是这样用的,现在他可以顺畅地对我说“你说现在是谁最讨厌” 。

    几个星期前他还在问我,QQ账号怎么就是一串数字而已,现在他的QQ和微博都长期在线了。

    时间过得飞快,生活总是在变,谁也不要拧巴自己的情绪,开开心心过就好了不是吗。

  • ^^ - [无类别]

    20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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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皓子今天注册结婚了,从来没有人支持的一段爱情,就连走到了领证这一步,都是忐忐忑忑。其实我一直不反对他们在一起,既然这么分不开,何必勉强自己妥协。人都会改变的,师父也有一天会不再喝酒,他也有一天会自求上进,皓子也有一天会不再那么偏执。生活从来就不为我们自己所控制,你选了个好丈夫又怎样,他依然可能爱上别人。

    昨天有个年长的朋友跟我说:you may marry a rich man。其实金钱从来就不是我会考虑的问题。我希望能够结识一个经济上跟我很平等的人,然而,如果遇到的是一个家财万贯的贵公子,我也会愿意放下自尊试一试。

    其实我不知道婚姻对我意味着什么,也许我真的永远都不会迈出这一步,也许我甚至真的连恋爱都没得谈。好像我从来都不是个少女,对爱情的期待从来就不大,我不知道这是因为单身太久,还是因为生性冷淡。饿了,未完不续了。

  • 突然又很想听《最好的时光》里面那首歌,我已经忘了那首歌叫做《天生一对》,忘了那对女歌手叫梦剧场,忘了那里面有句我一直跟着哼唱的“你我仿似一套戏”。情怀一上来就是模模糊糊的,就会在心里默念“何淑馨何淑馨何淑馨”,其实我更喜欢的是余傲之,我一想起这出广播剧就会回忆起余傲之冷静又关心地叫“何淑馨,何淑馨啊”,就有点像我在叫“代延,傻逼啊”。还有陈裕恒的温柔,王仲旗的ROCK。当初五月末六月初的故事还没开始,我就在说要做个自己的广播剧,如今五月末六月初的故事结束了,三人游的故事演完了,三人游2的故事也演完了,三人游终极版的故事也在惨淡中慢慢收着尾,张家界的很多插曲也精彩或者不精彩地变为过去,我想我可能的确会在四月以后做一套广播剧出来,虽然我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做,但是六月前不做,可能情怀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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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岁的生日马上就要过完了,是有一点不尽兴,我不是说生日聚会,生日聚会很好,不尽兴的是我过去的二十一年。二十一年里,我被打过,很多次,但是没有打过别人。我考试拿过第一名,也不少,最后一名不知道有没有过。我谈过恋爱,说起来,其中还有男有女,但是我却没有喜欢上过任何人。二十一年里我有过一次圆梦,那就是考上雅礼,我愿意恬不知耻地说,那就是我自己用努力换来的。然而更多的时候,我都是侥幸地,恬不知耻地,拥有着一些不大的荣耀,包括死不上课也不会挂科,二十一年里,尽管我向往着一些伟大的人类理想,然而我每天都在纠缠这自己那些芝麻绿豆。好吧,年终总结本来就不是我的风格,不再继续了。你们知道我今天许了什么愿望吗,我不会说出来的,那是我一个不愿启齿的理想,不过,你想一想,大概也就猜得到了。

    谢谢妈妈的蛋糕,它在暑假。谢谢姐姐的香水,它在下周二。

     

  • 外貌对我来说是可以慢慢地完全变成身外之物的。而有一些东西,是组成我的生命的一部分。如果成绩不优秀,我就会干脆放弃,这对我来说大概无异于自杀。我不认为我这样就俗了,无论在你看来(并且我也觉得)我多么文艺多么不羁多么潇洒,对于我来说,唯一必须优秀的就是我在做的这件事情。一直以来,我都是依靠着一些天赋,一些兴趣,以及未及堕落的那一点点努力而已。

    很多美好的东西一点点从我身上流失。。。

    何淑馨在我这个年纪选择了做那个私人助理。她曾经跟我一样偏执,但是在我这个年纪,她放下了,我也觉得她很幸福。我呢。

    人若是不知道那么多的话多好。初中的时候是我最开怀的时候,我在马王堆,我觉得自己就是内修外美登峰造极,而周围的一些人也是众星捧月配合我的膨胀。如果我不想要那么多该多好。只要一样,或者每一样都不要很好。

    师父说,你永远做不成你想做的那个人,因为那个人永远是你想做的人。真有那么一刻我想要释怀,我觉得人生就是这个理。可是师父你知道么,我是多偏执的一个人呢。那些不让我抓着自己不放的道理,我不是不明白,是我偏不去想它。

  • the best is yet to come - [无类别]

    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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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这样坐在电脑前的第几小时,我觉得这是一个很美好的夜晚,我一个人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左边是一整面墙的落地窗,阳台上晾着我最喜爱的衣服,还有两张靠背木凳子相对而置。电脑没有联网,我觉得很清贫很轻松,总是有时候觉得只有单纯些才会美好,不会麻木地挂着QQ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一秒钟之后就会忘记的话题,也不会去更新校内,翻看繁杂的新鲜事,看朋友们花枝招展的照片,然后空虚,甚至不知道刘德华要结婚了,不知道北京是不是终于要打台湾了。我是喜爱摇滚乐的,但是有时候也会很想听烂大街的流行歌,有时候又会想听林一峰,虽然他并不能深深打动我,但是他让我觉得美好。

    The best is yet to come, to hug someone ,to kiss someone. 虽然我害怕听情歌,太累人的起承转合……

    还有李志,我总是觉得他会是一个有些丑的人,他总是用要死一样的声音唱歌,打动了我好多次,每次听到《春末的南方城市》以及《梵高先生》,我就会像沉入了一个世界上最软最厚的沙发,堕落在海绵里面。当他哼唱着想起了她,想起了她,想起了她,我就会想起那个跟我说我永远爱你的初中同学,我觉得他会在很多的时候依然想起这个拒绝了他好多次的女孩。现在的李志依然用那种声音,唱着有节奏感的歌,“一天晚上我的一个朋友悄悄地来看我,他说这世界是不是我们的,如果没有人看到我,那该多快乐”。

    一整个宇宙换一颗红豆。我觉得我唱这一句的时候很好听,我觉得我唱这首歌都挺好听的。一段没有下文了的爱情,还好她拥有她的这首《情歌》。我从来不觉得我唱情歌融入过什么感情,我唱的永远是别人的故事,当初录下这首歌,好像是因为代延,那个在我生日唱天使给我听的挚友,那个烈性生活着的年少的男人。我总是觉得为他做些什么是我的一种身心的需求。我喜欢这样的朋友,他们让我觉得我不是那么的冷漠,“永远天长地久”。呵呵,这首歌唱到最后一句我就马上把歌词打了上来。我与代延都是不敢奢望亦不敢承诺天长地久的人,但是我觉得那句话摆在那里很不错。当我打下这些字的时候,张悬已经开始唱歌,我没有听过这首歌,但是是熟悉的张悬的那种能抚慰人的略带沙哑的声音,以及那把轻轻的吉他。张悬就像一个电台的文学类节目的主持人,用沉稳的调子唱出抑扬顿挫的爱恨,这与我和代延的相处正好是相反的。我现在很庆幸我们两人没有租在一个套间里,这免去了多少纠缠。代延很喜欢我这个房间,也很喜欢我晾在阳台上的那件白色衬衫,我们两个就在房间里换衣服,他说我穿他的灰色T恤也很好看,当他又一次拉着我的手跑上那个叫做根据地的楼梯间,说我们来换衣服,我觉得即使我们不再住一起,他依旧是我的天使。

    回忆甜蜜因为快乐短暂,我已经冷静地相信那些美得像天堂一样的快乐是不可以奢求再来一次的。像是昙花一样,过了一会儿是一定会凋谢的,但是却是一屋子的昙花,不经意间它又会绚烂地再开一朵。所以当我们抱着吉他放肆唱歌的时候,我不会拿这一次的聚会和上一次的比较,我也不会去想以后,也不会去珍惜。生日那天我许下愿望,希冀那样的夜晚永不终结,为了这个共同的愿望,我与代延纠结了很久,然而三个半月以后的今天,我就成长了,the best is yet to come

    金海心让我的上身跳跃起来,我很清楚我今晚是一定会失眠的,桌边有中国移动送的雀巢奶粉以及已经离开的学长送的奶瓶,还有一支香蕉。呵,香蕉奶昔,那个只有台湾冰品小站才有的饮品,我曾为了它哭了一整个晚上,那也不过是三个月之前的事情吧。我觉得那些轰轰烈烈的无聊情感都很有趣。

    我已经差不多一年没有写下什么文字了。千五汉字,不多,但是也不算少了。这一篇写了什么我不知道,我本来也没有打算要把它写成什么。我只是觉得在这个美好的晚上,在自己新租的房间里,我该关上房门打几十分钟几个小时的字。我想过要为我们的根据地写篇文章,我想过要作为广播站的新主播写一篇半小时的播音稿,我也想过论述清楚我与不同人之间的不同的感情,但是最后我觉得这些都太不美好了。陈奕迅的《浮夸》又响了起来,这首歌我曾经听着听着哭不出来,但是此刻我只觉得它很亲切。这是一个没完没了的结尾。